【K莫衍生/刘地×厉逍】香水(5)

5.

 

转天一早,刘地就拎着睡得神志不清的厉逍,一路巴士转电车又转巴士,最后登上了不知开往什么地方的火车。车厢里没什么人,零散的几个旅客也都安静地在休息或是看报纸,厉逍便理直气壮地扒住刘地的胳膊继续呼呼大睡。他的生物钟现在一团乱,时而清醒得可怕时而又困得睁不开眼,大脑也完全没法控制自己的睡眠,瞌睡的时候随时随地都要往下倒,因而他根本没有力气去问刘地这是要去哪儿,反正横竖他也是不敢把自己卖了的。睡过近一个钟头,他才终于清醒了点,便坐起来看了会外头的树树草草,又转回头来盯着身边正装模作样地看着卫报头版的刘地。

 

“你看得懂么?”他忍不住出言嘲笑。

 

刘地斜他一眼,眼神里的意思是,你以为老子这七百年是白活的?而后他抖了抖报纸,翻到其中一个版面,指着上头的一张照片给他看,说道:“看看,不戒的话,你就要变成这样子了,多难看。”

 

厉逍伸过头去看了看,见照片上的男人满脸坑坑洼洼,目光呆滞无神,脸颊皱缩深陷,自己也不由得皱了皱眉,别过头小声道:“……又没说不戒。”

 

刘地听见这话,满意地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厉逍一脸嫌弃地拨开他的手,又理直气壮地要求道:“戒可以,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得,让他戒毒他还提出条件来了。刘地无奈地摇摇头,答道:“行行行,都听你的。”

 

厉逍抬起下巴,高傲地向他竖起三根手指:“你每天要保证供应最少三根葡萄味的棒棒糖给我。”

 

“就这样?”刘地一愣,急忙把头左甩甩右晃晃,生怕是自己听错了,“你还真爱上葡萄了啊?”

 

厉逍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又清了清嗓子,才说道:“以前不喜欢……现在觉得,还挺好吃的。”

 

刘地乐了,一边猛点头一边心想,可别戒了毒瘾,又得了蛀牙才好。

 

 

从前厉逍总是周旋在酒吧跟夜店之间,白天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睡觉用的,因而他几乎没怎么以正常的方式好好打量过这些异国的城市。刘地不知什么时候在网上定了间屋子,是英国挺常见的两层小楼,红顶白墙地藏在城市西南角的住宅区里头,外头一圈矮篱笆跟邻居隔开,还围成了小院儿。两个人下了火车,便跟着指示牌一路去坐巴士,但或许是线路偏僻了点,一路上既没什么人在站点招手停车,车上按铃的人也相当寥寥,两个人盯着谷歌地图上的站点看了一路,还是一不小心就坐过了头,走了三条街才绕回来。房东是个挺年轻的姑娘,从一进门就瞅着他俩友好又暧昧地笑,临走前不但再三讲解了几遍按摩浴缸的使用方法,还特地拿着手机给他俩比划附近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和便利店。对于房东的热心,刘地自然是笑眯眯地照单全收,厉逍却气得满脸通红,时不时逮着一个机会便去偷偷踩他的脚。既然家具齐全,环境也算整齐干净,两个人也就没急着收拾,稍微歇了下便又出门去市中心转悠。

 

厉逍对购物没太大兴趣,但偶尔瞧见新潮的帽子、鞋、包之类,也会像寻常男孩一样两眼放光。在此之前,他还以为这些城市都像伦敦一样,什么潮牌店奢侈品店就开在手边,只需他手一指卡一伸,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可没曾想,这家全城最大的购物广场,也就只有区区两层楼,从前到后十分钟的脚程而已,且饭店还少得可怜,光看菜单他就没了胃口。两个人抱着唯一的那一只手机搜了一阵,也没在附近找到什么像样子的中餐厅,便只好到快餐店买了两个汉堡垫垫肚子。刘地看他撇着嘴一脸不满,想了又想说道:“要不然回去吃,我做饭。”

 

厉逍险些被汉堡噎住,伸长脖子咽了半天才缓过气来,恼怒地瞪着他道:“你会做饭怎么不早说啊?”

 

刘地摊了摊手:“我最擅长生吃牛排——不过你要是想吃两分熟的鸡胸或者半熟的肋排应该也差不多,反正就是洗洗涮涮然后扔热水里,对吧。”

 

厉逍目瞪口呆地看他,正要发作却猛地想起这家伙原本就是只狼来的,要他吃熟肉才是难为了他——然后他小小地翻了个白眼,用两只胳膊在胸前坚决地比了个叉。

 

 

虽然总感觉有那么点不方便,但住在这样的城市,还是让他有一种莫名的放松感。至少不用像在国内那样时刻带着眼镜帽子口罩,像动物一样被到处围观,也不用每天出门前忙着收拾自己,又时刻要小心狗仔们的长枪短炮了。他以自己的样子,自由地活在那个世界之外,可以在市政广场的喷泉边上坐一下午,也可以窝在床上看着后院的松鼠和乌鸦发呆,还可以溜到附近的大学里,跟着校车坐上一个又一个来回,反正不管他做什么任性的事儿,在这里都没人会去约束他。自由——这个词汇如此美好,甚至让他暂时忘掉了他一直在寻找的人,和与他有关的一切事情。

 

但毛病上来的时候他自己也控制不了,或者说,他压根就记不清自己到底在嚷什么哭什么,就是觉得自己发了疯的想要那玩意儿,没了它就活不下去了一样。一般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有点意识,难受了就在床上翻来翻去哼哼唧唧;闹得厉害起来,他就跟个泼皮无赖似的,死死扯着刘地的胳膊哭着喊着求他给自己胳膊上来一针,只要这一针就好戒毒什么的下次再说不然他就要死了——可坐在床边的男人什么时候都是那副岿然不动的模样,也不说话也不笑,任由他帅哥爸爸老公之类的称呼全瞎喊了一遍,眉头也不带动的。折腾到最后,他除了浑身上下疼得要命以外,也没了其他力气,只能缩在被窝里一边哆嗦一边哭,顺带撂些刘地我恨死你了之类的狠话。每次发作过后他都觉得自己糗得要命,最狼狈的样子还偏偏都被那男人看了去,心里不由恨得牙根直咬,只后悔自己不是妖怪,没本事把他脑子里的记忆全抹掉才好;但有时候,他又觉得,有那家伙在身边还挺好的——每次疼得最厉害的时候他都会抱着他,没头没尾地讲点儿罗宾汉的故事什么的,有时候记不清了就讲得磕磕绊绊,有时候感觉对了还讲得眉飞色舞,像是在哄孩子似的。他也记得,有次自己疼得狠了,又恨他偏不给自己来个痛快,便报复似的就着他的胳膊狠狠咬了下去,哑着嗓子含含糊糊地拿能想到的所有词汇骂他;而男人只是又抱紧了他一点,对他说道,反正横竖你都要恨我,那就恨吧。

 

那天他不知为什么,他只是靠在他怀里,听着对方的心跳,居然就那样哭了,嘴里还死死咬着他的胳膊;只是他很确定那并不仅仅是因为疼痛而已。

 

 

他们大概每隔三五天会辗转一个地方,碰到厉逍难受的时候,就多停留一两天。他们由南往北,又从北向南,近一月下来,差不多也把英国的几个大城市断断续续转了个遍。到后来,他清醒的时间愈发短了,每天的生活基本上都被昏睡跟发作占据,旅行也就只能暂停下来。时节迈向深秋,外头的天虽然总是晴朗无云,但举凡窗户开启那么一丝丝的缝隙,冷风便会争先恐后地钻进来。他变得畏光、畏寒,宁可屋里从早到晚都是黑漆漆的一片,也不想出去晒太阳;刘地偶尔开窗透气的时候,他就把屋里的暖气开到最大,再把自己蒙头裹进被子里缩成一团。

 

他对时间已没有了太明确的概念,只是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能算终结。现在他犯毛病的时候,已经没有力气像以前那样又哭又闹了,只是每次都有那么一会儿,他会觉得自己好像就站在死亡的边上,一半意识和灵魂都已经抽离了,又被硬生生地塞回去。有时候他甚至自暴自弃地想,早知道要受这么多罪,当初不听他的就好了——只不过是要时不时给自己来上一针,那也没什么可怕的。但转念一想,他已经熬了这么久,如果已经到了最后却又放弃的话,那也太不像他的风格了。还有——他舔着嘴里的棒棒糖想着,那个人说过他好看——所以他才不能让自己变成报纸上那么难看的样子。

 

这天,大概是清晨时分,他好容易沉沉睡了一会,却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了。刘地大概是出门采买去了,敲门声响了好一阵子也没人来应,门外的人又没有离去的架势,他只好咬咬牙爬起来,披了件衣服摇摇晃晃地挪出卧室,将屋门开了一条缝隙,谨慎地打量了一下站在屋外的人。

 

女人,还是漂亮的女人,虽说是亚洲人的面孔,发梢却染了火红的颜色,一身皮衣衬得身段也相当引人注目——这让他不由想起了早前自己的那段桃花债。眨了眨眼,他收回自己乱瞟的眼光,清了清嗓子用英文问道:“请问你……”

 

可令他意外的是,对方却用中文径直打断了他。

 

“我找刘地。”她说。


评论(11)
热度(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