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莫衍生/刘地×厉逍】香水(4)

4.

 

刘地在心里默默骂了句脏话,手背在嘴上一抹,把沾血的犬齿收了回去。他伸出一只手,谨慎地往厉逍那边走了几步,后者见状,急忙贴着墙根往后退了退,两手在身边抓了一阵,摸出来一块脏兮兮的石头之类的东西,死死握住了伸向他,威胁道:“你……你别过来啊!”

 

这声威胁显然只起到了反效果——在刘地看来,他这副瞪着眼睛颤着嗓音抖着双手的小模样哪像是在威胁人,勾人还差不多。于是他放肆地嘲笑了他两声,手一抬便让他紧握着的那块石头蹦到了墙对面去。然后他收回手揣进口袋,不屑道:“我又不吃你,有什么好怕的?”

 

厉逍一听这个吃字,浑身上下跟着一抖,一条腿蜷起来撑住地面,似乎是想借力站起来,可脚底一滑就又跌了下去。他原本就满头是汗,现在更是满脸通红,头发也乱糟糟地打了结,看上去狼狈得紧,往日什么嚣张的气焰都被扔到了脑后去。刘地看他这样子,又忍不住哈哈笑了两声,继续向他走过去,把人堵在了墙角。厉逍试了几次也没能站起来,整张脸此刻都皱在一块儿,说不清那上头写的到底是窘迫还是怯意。他往墙角缩了又缩,见实在无路可逃,便只得硬着头皮抬头迎上对方的目光道:“你……你到底是人是鬼?”

 

刘地第三次被逗笑——捧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之前,他还没忘记谨慎地往外张望了一下,确定那帮人没再回来,才放纵自己狂笑了一阵,然后蹲下身子平视着厉逍说道:“哪个都不是。”语罢他从口袋里摸出了根棒棒糖,剥掉糖纸塞进嘴里,接着又说道:“你小时候没听过睡前故事啊?我就是那种——谁不好好睡觉就把谁吃掉的。”

 

厉逍听见他的解释,自己还认真地歪着头想了一下,随后瞪大眼睛,伸手一指他:“你,你是妖怪!”

 

“正确。”刘地满意地打了个响指,把一只手变成狼爪,友好地冲他挥了挥,“品种优良,如假包换。”

 

厉逍目瞪口呆地看着那只狼爪,两眼的焦距聚了又散,刘地仿佛都能听到他脑子里的神经接连短路冒烟的声音了。虽然也不是没被人类发现过真身,但厉逍的反应真是有趣得要命,说他不想借机逗逗他,那一定是假的。不过眼下的状况似乎不太适合逗得太过头,看他抖着身体,一副快要翻白眼晕过去的样子,他还是暂时收回了爪子,转而尽量和气地解释道:“动动脑子想想,我要是想吃你,干吗还等到今天?”

 

他这么一说,厉逍的表情也跟着松动了一点,看样子是觉得有点道理。他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强迫自己冷静了一下,尽量去接受这个相当跳脱的事实,然后上下打量了一下蹲在他对面的男人,目光又恢复了些先前的锐利,努力地审视着对方的态度和他的言语。然后他转了转眼睛,发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吃我?”

 

刘地没料到他会这么问,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又很快反应过来,摆摆手说道:“我可是狼,地狼——狼对于食物是很挑剔的,太丑的不吃,太好看的嘛——”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厉逍,“——舍不得吃啊。”

 

厉逍怔了一下,耳朵根跟着微微泛红了一点,衬上他故作严肃的表情和瞪大的眼睛,在刘地看来好像更可爱了。他小声骂了句什么,然后终于拍拍裤子站起了身,保持着安全距离绕过他,然后便风风火火半走半跑地往外冲,一副把身后的人当做瘟神的架势。刘地饶有兴致地跟着他,猜测他应该是想回去找车子——但他们一路跑得太急,厉逍那时又迷迷糊糊,现在东拐西拐,怎么也拐不回去那家酒吧了。两个人一前一后地绕了一阵,他终于看不过去,便闪到他身边,伸手给他指了个方向:“在这边。”

 

厉逍被他吓了一跳,他浑身上下的神经本来就紧绷着,身旁冷不丁多了一人,害得他条件反射地往后蹦了一下,随即又因为自己的反应窘迫不已。再看对面的刘地笑得正欢,他更是气得直跺脚,又咬牙道:“不准跟着我!”

 

刘地哭笑不得:“我也要回家啊!”

 

厉逍转身就往他指的方向走:“不准回!”

 

刘地莫名其妙:“我的房子你凭什么不让回?”

 

厉逍理直气壮:“那你走路回。”

 

刘地无语:“车子明明也是我的……”

 

两个人一边拌嘴,一边继续一前一后地向酒吧以及酒吧门前停了许久的那辆老爷车迈进。刘地怕他耍起赖来真劫走了他的车子扬长而去,临到目的地时还故意加快了点脚步;但厉逍却比他反应更快,见他图谋不轨,自己便径直一溜小跑杀将过去,伸手死死地顶住了驾驶座的车门。

 

刘地狐疑地看着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厉逍扬着下巴说道:“想上车可以,你得先答应我三个条件。”

 

刘地心想这次回去一定要逼着他戒毒,因为他感觉这孩子的脑瓜儿都已经差不多坏掉了——他堵着驾驶座有什么用,难道他就没法从其他车门进去?但一听他说三个条件,他又兴味盎然地点了点头,应声道:“你说。”

 

厉逍竖起一根手指:“第一,不准在我面前露出你的牙。”紧接着他又竖起第二根,“第二,不准在我面前露出你的爪子。第三……”

 

“好好好。”刘地无奈地接口,“第三是不准在你面前露出耳朵跟尾巴。”

 

“才不是!”厉逍气愤地纠正他,“不准打断我说话——第三是不准让我看见血,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你杀人,不对,捕猎或者进、进食之类的。”

 

血?刘地挑了挑眉毛:“你晕血啊?”

 

厉逍瞪他一眼:“谁说我晕血了?本少爷就是不喜欢看见血,怎样?”

 

“行行行。”刘地忍住笑,从副驾钻进了车子,又利索地跨进了驾驶位坐下。而后他扭过头,看了看车窗外石化的厉逍,笑眯眯地降下窗户拍拍他道:“好啦,快上车,咱们回家。”

 

 

妖和人之间的区别这类哲学问题,刘地以前是不屑于思考的,毕竟他是只非常怕麻烦的地狼——既然这么多年过去都没有人能想明白,那就说明这个问题一定非常非常的麻烦,更何况,七百多年他没去想过,不也好好地活下来了,这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与生活品质的好坏并没有直接关系。但今天他却忽然有点领悟了,妖跟人之间的区别之一,也许就是不同——妖的种群虽然繁多,但除却一些深入人类社会的个体以外,性格却都大同小异令人乏味,不像人类,每个人类似乎都是完全不同的,既有孙小龙那种榆木脑袋不开窍的,也有厉逍这种——时而张扬跋扈眼高于顶,时而又别别扭扭可爱得要命的。越接近一些,他似乎就能嗅到更多奇妙的东西,不单单是香水,还有——只属于这个人的,独一无二的味道。

 

不过,截止到目前,他已经有好些天没闻到过那股子让他着迷的味道了——打从回家厉逍就坚决跟他划开三八线,刘地在屋里活动的时间他坚决闭门不出,只有在他乖乖待在自己房间或者出门的时候,才肯从自己的卧室里出来。刘地也搞不清他在怕什么,或者不安什么,要是他有下手的打算,那他哪还有命活到今天?但转念一想,这种情绪也并没有什么不能理解的——人类总是习惯性排斥与他们不同的事物,他被厉逍这么反感也并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只是因为他是妖而已。

 

这天,原本应该是去超市采购的日子,但行至一半,车子却忽然故障抛锚了,刘地又是找拖车又是修理,折腾了大半天才重新上路,但天已经太晚了,附近的几家商店都已经关门,唯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大超市还在城市的另一端,现在过去再回来不知要到几点。他想了又想,最终选择去附近的餐厅打包了一只披萨回家,放在了厉逍的房门前。

 

往常他敲门或是对着屋里说话时,厉逍虽然总是很不耐烦的样子,但多少还是会回应两句,但今天他敲了好一阵子的门,又说了不少话,也没听见他又半个字回答。难道是出去了?他侧耳细细听了一会儿,只有轻微的呼吸声传进他的耳朵——像是睡着了,可无论如何却又都喊不醒。他皱了皱眉,心想还是进屋看看,免得这小子又干出什么蠢事来,反正就算他真发起少爷脾气,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于是,他便使了点小法术,穿墙进了屋里,脑子却紧跟着发出“嗡”的一声——他看见厉逍躺在床上,血迹从鼻子往下糊了半张脸,而一只工艺精致的冰壶躺在他手边,里头的液体已经见了底。

 

 

刘地几乎是以能与周影一较高下的速度背着厉逍冲进了医院。打完肾上腺素之后没多久厉逍就醒了,几个医生过来,又是看他的舌苔又是要验血的,他就有点心虚,扯着刘地的袖子央求他偷偷摸摸把自己带出了医院。这个点路上是没有出租车的,两个人又都没有存叫车电话,不过刘地认路,便背着他沿着路边慢慢往回走。英国的小城市一到了夜晚就安静得像座空城,一路上除了偶尔经过的几个醉汉抱着酒瓶引吭高歌以外,就只剩下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在头顶盘旋。厉逍安静地趴在他背上,身上裹着他的外套,脑袋拱在他颈窝,随着走路时身体的晃动轻轻蹭着,头发软趴趴地倒下来,平日里嚣张跋扈的气焰收敛了不少。刘地知道他没睡着,但他也没想好有些话到底轮不轮得到他来说,毕竟两个人种族天差地别,再多熟悉也就是一点交汇,将来还得各奔东西;但一想到刚才自己进屋看到的情景,他就觉得有种莫名的情绪缠绕在他心头,他越是想要置之不理,那情绪就缠得越紧,几乎就要使他窒息。他焦灼地沉默着,最后还是开口轻轻唤了他的名字。

 

“厉逍。”他的语气很是认真,“我说,戒了吧。”

 

他背上的人过了很久才回答道:“我难受。”

 

刘地说:“那你现在这样就好受了?”

 

厉逍又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像你们这样的,肯定不懂。”

 

刘地停下脚步:“你什么都没说,怎么就知道我不懂?”

 

厉逍闻言,趴在他肩头闷闷地笑起来,笑声略微沙哑,带点淡淡的苦涩。然后他说:“要是没有那东西,不想看见的人跟事就老往眼前跑,赶也赶不走,追也追不到。”他偏过头看了看刘地的表情,又继续道:“有时候觉得,当妖怪也挺好的——有那么多时间可以忘掉这个再去找下一个。我们人就不行——丢了的找不到,想忘的还忘不了。”

 

刘地听他说着,又慢慢地往前走。厉逍没头没尾地絮叨,时而委屈万分地抱怨,时而又愧疚不已地忏悔,但刘地只从中听出来了一件事情——他心里惦着个人,那人回不来了,但他还放不下。他想起很久之前自己相守了三十年的那位伴侣,和那之后很多年的自己,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纠正道:“忘不掉。”

 

厉逍愣了一下:“什么忘不掉?”

 

刘地说:“妖也有忘不掉的人和事情。只是,如果一直忘不掉的话,就小心收好,想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就行了,没必要为这些东西拴住自己。”

 

厉逍没说话。

 

刘地背着他腾不出手,便抬了抬下巴,示意他把手伸进自己的外衣口袋,厉逍便看见里头密密麻麻摆了一排格式口味的棒棒糖。他想了想,挑了一支葡萄味的,剥掉糖纸塞进嘴里。刘地看见了,问他:“你不是最讨厌葡萄?”

 

厉逍含着棒棒糖回答:“没有试过,怎么知道不行呢?”

 

刘地笑了笑接道:“难受的时候就吃这个吧,我觉得比那东西管用。”

 

厉逍问:“为什么?”

 

刘地看着前方,身后和身前的两盏路灯交替投出他们拉长的身影,而男孩温顺地伏在他背上,柔软的香气顺着耳根悄悄传来,一路钻进他的心脏。

 

然后他说:“因为糖是甜的,人就不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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